来源:网络整理 2024-09-11 11:54 1001

摘要: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继续秉承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按需招生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的原则,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。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保证录取质量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实施...

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继续秉承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按需招生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的原则,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。

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保证录取质量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。

一、组织机构成立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:硕招领导小组,见附件 1),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部署、决策、协调与督导等。

组长由校长担任,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、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及纪委书记分别担任,成员为监察室主任、研究生院院长、书记和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。

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招生办。

二、复试安排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精神,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和实施细则,明确复试程序与标准。

(一)成立复试小组:各培养单位组织所属学位点成立复试小组,每组由不少于 5 名本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、责任心强、学术水平高、严明公正、经验丰富,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在岗在编的教师担任,复试小组设组长 1 人、秘书 1 人。

(二)复试前培训:各培养单位须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、程序、纪律等方面的培训,明确工作程序与纪律、评判规则与标准,做好记录与保密,确保复试全程规范有效、公平公正、平安顺利。

(三)各专业名额分配:根据国家批复我校的当年招生计划,采取校院两级分配方式,即:由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学科与学位点建设实际,结合学校当年的重点工作进行各一级学科学位点的名额分配,并给予二/三级学科名额分配的初步建议;各培养单位据此再结合本部门导师教学、科研、研究特色以及年度综合考评和招生资格考评等结果,进行名额细化确定,由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研究生院,后经硕招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后,将作为研招工作的执行依据,原则上不得改变,如在实际完成过程中出现不畅,为避免影响学校整体任务的完成,经请示硕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做适度调整。

(四)复试程序:先行复试资格审核,考生须符合我校报考资格及要求,且初试成绩应符合当年度国家和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要求(附件 2),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 60分。

实行差额复试, 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:1.2。

1.一志愿考生复试:此类考生参加首批复试,复试的初试成绩须满足国家公布的 b 类分数线和我校对报考专业的相关要求;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布的少数民族分数线执行。

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确定缺额专业和名额,再行调剂复试工作。

2.调剂生复试资格的申请: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;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;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;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;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为准。

3.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:符合国家“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”条件的考生,若申请参加我校复试,其初试分数线应达到国家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。

4.破格:根据当年招生整体情况,经硕招领导小组集体决议确定是否启动破格复试工作。

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控制破格比例(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总规模的 3%),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《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,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,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(以下简称破格复试)。

申请破格的条件如下:
1)思想品德高尚、身心健康、业务能力强、专业成绩相对突出且第一志愿报考宁夏医科大学的全日制本科考生。

2)统考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《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(总分≤5 分;单科≤3 分),不同时降两门单科分数,也不同时降单科分与总分。

3)已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参加破格复试。

4)破格复试仅考虑基础学科、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我校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、专业。

(五)复试环节:
复试包括英语(口语、听力)、专业笔试、面试(含思政、心理测试、专业)、技能测试(仅对“临床、口腔、中医、护理、公卫、药学”的专硕考生)等环节,因专业不同各环节所占比例也各异(附件 3),其中学校组织英语考试,各培养单位组织专业笔试、面试、技能等,并对本部门所属学位点的复试结果负责,同时对考生提出的质疑做必要的解释。

(六)复试成绩:
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,低于 60 分者视为不及格,不予录取;面试不合格者(即面试组分数均值低于该项总分的60%)将单项否决,不予录取。

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 50%。

(七)诚信评判与管理:对以往作弊学生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和录取。

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考务纪律,并按涉密等级签订工作责任书。

三、录取原则
(一)思想政治品德和诚信审核应符合招生要求。

(二)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即为总成绩,在各专业内按照总成绩排序,依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,体检合格后择优依次录取。

拟录取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。

四、调档审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审查,仅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
五、工作纪律严肃复试招生和录取纪律,严格组织程序,规范复试执行,实行校院两级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,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主持、组织和督导复试工作,对学生、教师及管理人员进行诚信教育和承诺管理,执行责任追究,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,对任何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坚决、迅速、从严处理。

六、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,加强社会监督,对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件及时向学校党委行政主要领导汇报,必要时上会审定。

学校开通政策和信息公布渠道(学校凯发k8天生赢家一触即发主页、研究生院网页及微信公众号),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(附件 4),保持申述渠道的畅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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